一、申领范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
二、申领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组织三类人员就业,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三、补贴标准
“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标准为500元/人。补贴时间到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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