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杭州赢天下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康旭
经查,你公司在息烽体育场综合馆及全民健身中心土建建设项目劳动用工中,拖欠李成杰、余国先等4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玖仟壹佰元(¥179100元)。
以上违法事实有以下证据证实:1、欠条;2、投诉书。
你公司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你公司在2023年3月5日前付清拖欠李成杰、余国先等4名工人工资共计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玖仟壹佰元(¥179100元),并将整改情况及相关资料报送至我单位息烽县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备案,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办玄天西路1号,联系人:李欢、周元波,联系电话:0851-87721619。逾期不改正的,依据《贵州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根据《贵州省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办法》,你公司的违法行为将影响你公司的信用等级评定并有可能被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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