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我单位近期接到投诉反映你公司在“盛世名门一期(A1-A7栋、及地下室)”“贵阳市息烽县第三小学”“贵阳市息烽县第四幼儿园”项目中涉嫌拖欠农民工工资,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条、第十五条规定,现调查你公司在“盛世名门一期(A1-A7栋、及地下室)”“贵阳市息烽县第三小学”“贵阳市息烽县第四幼儿园”项目中劳动用工情况,请你公司派人员携带下列材料(自制材料或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或签名),于2024年12月13日14:00前到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受询问。
1、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公司授权委托书,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项目实施期间你公司支付给冉启刚班组的工程款及工人工资的银行流水,并作书面说明;
3、项目实施期间冉启刚班组的工人在该项目上的考勤及劳动合同;
4、核实冉启刚提供的《农民工工资申报表》中工人工资的真实性,并作书面说明;
5、项目实施期间冉启刚班组的工人欠薪情况;
6、你公司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分包合同。
以上资料不能提供的,请书面作出解释和说明并加盖公章。拒不按照本询问书提供资料的,将依照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玄天西路2号
劳动保障监察员:李欢 联系电话:0851-87721619
息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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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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