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文件执行的,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为0.50元/吨•公里;货车试行计重收费,基本费率为0.09元/吨•公里;对收费条件的桥隧基本收费标准为:一类客车通过一类桥隧通行费1.1元/每车次,一类货车通过一类桥隧通行费1.65元/每车次,桥隧分类系数为1∶2∶3∶4∶5。我省从2007至今一直未提高过收费费率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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