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三变”改革工作部署,本着档案服务中心工作宗旨,贵阳市档案局、贵阳市城乡“三变”改革办公室,贵阳市农业委员会于2018年4月23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贵阳市城乡“三变”改革档案管理的通知》(筑档通〔2018〕17号文件)。通知附件1《贵阳市城乡“三变”改革档案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求,2018年:在白云区、息烽、清镇等区(市、县)先行开展城乡“三变”改革档案工作,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促进我市城乡“三变”改革档案工作全面开展。我县接到通知后,结合实际,积极担当、努力作为、提高标准,把农村“三变”改革档案工作作为2018年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开展市级示范县创建工作。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贵州省档案条例》、和《市档案局、市城乡“三变”办、市农委关于加强贵阳市城乡“三变”改革档案管理的通知》(筑档通〔2018〕17号文件)制定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为抓好《息烽县创建农村“三变”改革档案工作市级示范县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县政府分管档案工作的副县长徐艳同志高度重视,亲自安排,由县档案局牵头、县城乡“三变办”、县农业局配合做好方案起草工作。2018年4月底,县档案局、县城乡“三变办”、县农业局抽人组成了调研小组。从2018年5月初开始分别深入到全县十个镇开展调研。在调研中,召开座谈会10余场,走访乡镇领导,“三变”办工作人员和村干部110余人次。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息烽县创建农村“三变”改革档案工作市级试点县实施方案》初稿。实施方案初稿形成后,县档案局、县“三变”办、和县农业局又联合召开会议对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修定,形成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将征求意见稿书面分别送县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征求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又对实施方案进认真修改,形成了实施方案审议稿上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2018年6月19日印发了《息烽县创建农村“三变”改革档案工作市级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府办函〔2018〕84号文件)。
四、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目标任务;第二部分是组织保障;第三部分是实施步骤,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制定方案(2018年5月15日—6月15日)。第二阶段:做好动员,抓好培训,(2018年6月16日—6月30日)。第三阶段:统一标准,全面推进(2018年7月1日—9月30日)。第四阶段:查缺补漏,迎接验收(2018年10月11日—10月31日)。第四部分是强化保障。一是做好业务指导;二是做好经费保障;三是纳入目标考核;四是做好宣传报道;五是做好档案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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