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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息烽县妇幼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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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贵阳市妇幼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筑府办发〔2017〕32号)精神,积极推动我县妇幼健康服务事业改革与发展,为广大人民提供安全、规范、便捷、高效的妇幼健康服务,有效保障母婴安全,不断提高我县出生人口综合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推动“健康息烽”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3年努力,实现“三个百分之百”(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幼健康服务门诊标准化建设达标率100%、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成达标率100%),确保到2020年,全县孕产妇、新生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8/10万、7‰、9‰以内,全面实现我县“十三五”妇女儿童“两个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妇幼健康的目标要求。

三、工作任务

(一)大力实施妇幼健康根本保障工程。一是推进县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至2020年6月前完成县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化建设。二是加强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确保县域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得到有效救治。三是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四是推进乡镇妇幼规范化建设。五是统筹全县妇幼健康服务资源。六是合力保障母婴安全。

(二)大力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是提高妇幼健康服务管理能力和项目质量。二是提升妇幼临床诊治水平。三是提升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水平。

(三)大力实施出生缺陷防控工程。一是强化一级预防。二是加强二级预防。三是提升三级预防。

(四)大力实施妇幼健康人才工程。一是确保妇幼健康服务人员数量。二是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人员素质。

(五)大力实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工程。一是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创建,确保在2020年6月前达到国家二级甲等评审的基本要求。二是实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改革,有序推动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改革各项工作。三是巩固国家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成果。四是大力实施妇幼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保障我县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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