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302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消费增长,加快推进大健康消费产业发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统筹推进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息烽县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二、问:奖项是如何设置的?
答:本次有奖发票奖项设40万元、1万元、1000元、100元四档奖项, 年度分四轮进行,每轮产生一等奖40万元1个,二等奖1万元2个,三等奖1000元20个,四等奖100元600个。
三、问:开奖时间是多久?
答:本次开奖为定期开奖,第一轮开奖时间为2020年5月;第二轮开奖时间为2020年7月;第三轮开奖时间为2020年10月;第四轮开奖时间为2021年1月。本次有奖发票暂定推行一年,一年后视工作推行情况进行调整。
四、问:开奖发票范围是怎么界定的?
答:有奖发票涵盖息烽县行政区域所有行业纳税人,在息烽县税务局领取发票并通过税控系统向消费者个人依法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含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和卷式发票)可以参与开奖。
五、问:参与发票抽奖条件有哪些?
答:(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普通发票可参与本次开奖:
1.购买方为个人消费者的;
2.已通过公众号有奖发票模块采集受票方个人身份信息的;
3.开奖时经校验为非作废发票的;
4.开奖时经校验不属于非正常纳税人开具的发票。
第一轮开奖对象为2020年3月1日-2020年4月30日(含)开具的满足条件的普通发票;第二轮开奖对象为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30日(含)开具的满足条件的普通发票;第三轮开奖对象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9月30日(含)开具的满足条件的普通发票;第四轮开奖对象为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含)开具的满足条件的普通发票。
(二)下列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红字普通发票;
2.代开的普通发票;
3.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4.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5.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不含)内未确认参与开奖的普通发票;
6.购买方名称不是自然人姓名的发票;
7.免税发票;
8.零税率发票。
六、问:消费者个人如何参与有奖发票摇奖?
答:(一)向商家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
向已推行“支付+开票”二维码的商家索取发票时(仅适用电子发票):顾客扫描商家“支付+开票”二维码进行支付——支付成功点击“我要开票”——顾客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电子发票)、邮箱地址(用于接收电子发票)——点击“确认”,发票开具完成,并发送到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向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商家索取发票时:顾客向商家提供身份信息——商家通过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填入消费信息——点击“确认开票”完成发票开具。
(二)关注“氡泉息烽” 微信公众号参与发票摇奖
微信搜索“氡泉息烽” 微信公众号并关注——进入有奖发票模块——注册绑定——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或手工录入)输入发票信息,参与开奖。具体如图示:
一、问:《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9〕302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消费增长,加快推进大健康消费产业发展,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鼓励消费者索取发票,规范发票开具和使用,积极营造诚信经营、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统筹推进防疫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息烽县决定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
二、问:奖项是如何设置的?
答:本次有奖发票奖项设40万元、1万元、1000元、100元四档奖项, 年度分四轮进行,每轮产生一等奖40万元1个,二等奖1万元2个,三等奖1000元20个,四等奖100元600个。
三、问:开奖时间是多久?
答:本次开奖为定期开奖,第一轮开奖时间为2020年5月;第二轮开奖时间为2020年7月;第三轮开奖时间为2020年10月;第四轮开奖时间为2021年1月。本次有奖发票暂定推行一年,一年后视工作推行情况进行调整。
四、问:开奖发票范围是怎么界定的?
答:有奖发票涵盖息烽县行政区域所有行业纳税人,在息烽县税务局领取发票并通过税控系统向消费者个人依法开具,并经过验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包含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和卷式发票)可以参与开奖。
五、问:参与发票抽奖条件有哪些?
答:(一)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普通发票可参与本次开奖:
1.购买方为个人消费者的;
2.已通过公众号有奖发票模块采集受票方个人身份信息的;
3.开奖时经校验为非作废发票的;
4.开奖时经校验不属于非正常纳税人开具的发票。
第一轮开奖对象为2020年3月1日-2020年4月30日(含)开具的满足条件的普通发票;第二轮开奖对象为2020年5月1日-2020年6月30日(含)开具的满足条件的普通发票;第三轮开奖对象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9月30日(含)开具的满足条件的普通发票;第四轮开奖对象为2020年10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含)开具的满足条件的普通发票。
(二)下列发票不能参加开奖:
1.红字普通发票;
2.代开的普通发票;
3.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
4.开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5.自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不含)内未确认参与开奖的普通发票;
6.购买方名称不是自然人姓名的发票;
7.免税发票;
8.零税率发票。
六、问:消费者个人如何参与有奖发票摇奖?
答:(一)向商家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
向已推行“支付+开票”二维码的商家索取发票时(仅适用电子发票):顾客扫描商家“支付+开票”二维码进行支付——支付成功点击“我要开票”——顾客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电子发票)、邮箱地址(用于接收电子发票)——点击“确认”,发票开具完成,并发送到预留的手机号和电子邮箱。
向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商家索取发票时:顾客向商家提供身份信息——商家通过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填入消费信息——点击“确认开票”完成发票开具。
(二)关注“氡泉息烽” 微信公众号参与发票摇奖
微信搜索“氡泉息烽” 微信公众号并关注——进入有奖发票模块——注册绑定——扫描发票左上角二维码(或手工录入)输入发票信息,参与开奖。具体如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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