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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息烽县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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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及编制依据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贵州省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贵阳市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我县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更好的合理开发以及利用岩溶洞穴资源,现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息烽县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编制依据

《贵州省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贵阳市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贵州省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贵阳市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在溶洞资源保护利用中的工作职责,强化源头预防与过程监管,全面排查整治洞穴资源破坏问题,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加强对我县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更好的合理开发以及利用岩溶洞穴资源。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摸清全县岩溶洞穴基本情况,边排查边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到2026年底,岩溶洞穴污染与资源破坏情形明显减少,岩溶洞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整改完成;到2027年底,基本建立全县岩溶洞穴资源保护管控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的制度体系。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以及附件四个部分。

(一)主要目标。明确了2025年、2026年、2027年各年度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具体涉及“全面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强化生态保护,分类治理;编制管理规划,分级保护;拓展利用途径,合理开发;建立监管体系,形成震慑”5个任务。

(三)保障措施。内容包括“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强化协调联动,加强宣传引导”等。

(四)附件。《县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包含各乡(镇、街道)以及16个县直部门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利用职责。一是县直相关部门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利用职责。明确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以及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二是各乡(镇、街道)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利用职责。明确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利用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涉及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利用各项工作。

五、涉及范围

此工作方案包含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6个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图片解读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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