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概述
一、部门职责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的主要职责是:
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贡献;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规划)的实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选树各类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39.70万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47.12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7.42万元,下降5.04%,主要原因是:妇联专项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收入决算合计120.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5.97万元,占96.63%;其他收入4.04万元,占3.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支出决算合计123.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7万元,占86.08%;项目支出17.22万元,占13.9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121.48万元。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111.2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增加10.28万元,增长9.2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18.2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04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4.17万元。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18.2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2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6.01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22%。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28万元,增长9.2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专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79.42万元,占65.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0万元,占1.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7.88万元,占22.95%;卫生健康支出(类)5.50万元,占4.53%;住房保障支出(类)6.69万元,占5.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2.26万元,支出决算为12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6.61万元,支出决算为6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奖金因人员变动未全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0.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专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预算专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7万元,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22万元,支出决算为3.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2.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90万元,支出决算为6.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导致缴费基数变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106.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00.5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54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00万元,为退休费。
(二)公用经费: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预算“三公”经费,也未实际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2024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0个,出国团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2024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2024年本单位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万元。与2023年相比增加0.56万元,增长10.5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影响公车补贴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2024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息烽县妇女联合会本级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涉及县本级项目2个、县本级财政资金5.5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经费项目,全年预算资金2.5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2.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结论为“优”。
2.妇联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资金3.0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3.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7分,结论为“优”。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1.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经费项目,全年预算资金2.5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2.5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项目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结论为“优”。
2.妇联工作经费项目,全年预算资金3.00万元,预算资金执行3.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项目绩效自评得分97.7分,结论为“优”。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附件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4年度) | ||||||||||
| 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2025年5月30日 | |||||||||
| 项目名称 | 部门综合绩效考核经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901011153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5 | 2.5 | 2.5 | 10 | 100% | 10 | ||||
| 财政拨款 | 2.5 | 2.5 | 2.5 |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 本级安排 | 2.5 | 2.5 | 2.5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按《息烽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测评办法》要求完成2023年绩效考核工作。 | 已按《息烽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测评办法》要求完成2023年绩效考核工作。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部门综合考核工作完成率 | =100% | 100% | 30 | 30 | ||||
| 数量2 | ||||||||||
| 质量 | 考核级次 | ≥80分 | 90 | 10 | 10 | 考核文件只下达等级,未注明考核分值 | ||||
| 质量2 | ||||||||||
| 时效 | 考核时间 | 2024年3月31日前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 时效2 | ||||||||||
| 成本 | 成本1 | |||||||||
| 成本2 | ||||||||||
| 效益指标 (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 经济效益2 | ||||||||||
| 社会效益 | 规范部门履职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 考核结果知晓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 生态效益2 | ||||||||||
| 可持续影响 | 考核结果应用机制 | 建立健全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2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部门对考核投诉次数 | ≤1次 | 0 | 10 | 10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2 | ||||||||||
| 总分 | 100 | 100 | ||||||||
| 绩效结论 | 绩效评价:优。 绩效结论:项目绩效自评评分为100分,绩效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完成2023年部门考核工作。 | |||||||||
| 联系人: |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4年度) | ||||||||||
| 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2025年5月30日 | |||||||||
| 项目名称 | 妇联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901011153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 | 3 | 3 | 10 | 100% | 10 | ||||
| 财政拨款 | 3 | 3 | 3 |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 本级安排 | 3 | 3 | 3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开展巾帼志愿者宣传、宣讲等活动10余场次,选树各类先进家庭、先进妇女典型100户(人),接待、化解家庭矛盾纠纷20件次、走访慰问低收入妇女家庭、留守儿童家庭20余户。 | 举办巾帼志愿者活动10次,选树各类先进家庭、先进妇女100人(户),接待化解家庭矛盾纠纷20人(户)以上,走访慰问妇女、儿童家庭20人(户)以上,各项工作考核达到预期指标。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巾帼志愿者活动数量 | ≥10次 | 10次 | 8 | 8 | ||||
| 选树各类先进家庭、先进妇女 | ≥100人(户) | 100人(户) | 8 | 8 | ||||||
| 接待化解家庭矛盾纠纷 | ≥20人(户) | 20人(户) | 8 | 8 | ||||||
| 走访慰问妇女、儿童家庭 | ≥20人(户) | 20人(户) | 8 | 8 | ||||||
| 质量 | 工作完成质量 | 达到相关要求 | 达成预期指标 | 8 | 8 | |||||
| 质量2 | ||||||||||
| 时效 | 工作完成时间 | =100% | 100% | 5 | 5 | |||||
| 时效2 | ||||||||||
| 成本 | 定额成本控制 | =100% | 100% | 5 | 5 | |||||
| 成本2 |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 社会效益 | 受益妇女儿童家庭人数 | ≥300人 | 300人 | 15 | 15 | |||||
|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2.7 |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普法宣传常态化需进一步提升;“巾帼”事迹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弘扬幸福和谐家庭文化宣传内容和形式需更加丰富和多样化。 |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 可持续影响 | 可持续影响1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妇女儿童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 参与志愿者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 总分 | 100 | 97.7 | ||||||||
| 绩效结论 | 绩效评价:优。绩效结论:项目绩效自评评分为97.7分,绩效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不足支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普法宣传常态化需进一步提升;“巾帼”事迹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弘扬幸福和谐家庭文化宣传内容和形式需更加丰富和多样化。下一步继续深化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在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筑牢社会和谐家庭基础;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着力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妇联工作水平。 | |||||||||
| 联系人: |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4年度) | ||||||||||
| 单位(盖章): | 填报日期:2025年5月30日 | |||||||||
| 项目名称 | 妇联工作经费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901011153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妇女联合会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3 | 3 | 3 | 10 | 100% | 10 | ||||
| 财政拨款 | 3 | 3 | 3 |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 本级安排 | 3 | 3 | 3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开展巾帼志愿者宣传、宣讲等活动10余场次,选树各类先进家庭、先进妇女典型100户(人),接待、化解家庭矛盾纠纷20件次、走访慰问低收入妇女家庭、留守儿童家庭20余户。 | 举办巾帼志愿者活动10次,选树各类先进家庭、先进妇女100人(户),接待化解家庭矛盾纠纷20人(户)以上,走访慰问妇女、儿童家庭20人(户)以上,各项工作考核达到预期指标。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巾帼志愿者活动数量 | ≥10次 | 10次 | 8 | 8 | ||||
| 选树各类先进家庭、先进妇女 | ≥100人(户) | 100人(户) | 8 | 8 | ||||||
| 接待化解家庭矛盾纠纷 | ≥20人(户) | 20人(户) | 8 | 8 | ||||||
| 走访慰问妇女、儿童家庭 | ≥20人(户) | 20人(户) | 8 | 8 | ||||||
| 质量 | 工作完成质量 | 达到相关要求 | 达成预期指标 | 8 | 8 | |||||
| 质量2 | ||||||||||
| 时效 | 工作完成时间 | =100% | 100% | 5 | 5 | |||||
| 时效2 | ||||||||||
| 成本 | 定额成本控制 | =100% | 100% | 5 | 5 | |||||
| 成本2 | ||||||||||
| 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 | 经济效益1 | ||||||||
| 社会效益 | 受益妇女儿童家庭人数 | ≥300人 | 300人 | 15 | 15 | |||||
| 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2.7 | 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普法宣传常态化需进一步提升;“巾帼”事迹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弘扬幸福和谐家庭文化宣传内容和形式需更加丰富和多样化。 | |||||
| 生态效益 | 生态效益1 | |||||||||
| 可持续影响 | 可持续影响1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妇女儿童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 参与志愿者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 总分 | 100 | 97.7 | ||||||||
| 绩效结论 | 绩效评价:优。绩效结论:项目绩效自评评分为97.7分,绩效评级为“优”。项目实施已基本完成年初设定绩效目标,不足支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普法宣传常态化需进一步提升;“巾帼”事迹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弘扬幸福和谐家庭文化宣传内容和形式需更加丰富和多样化。下一步继续深化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在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筑牢社会和谐家庭基础;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着力提升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强化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妇联工作水平。 | |||||||||
| 联系人: | ||||||||||
| 注: 1.绩效自评采取打分评价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指标的重要程度自主确定各项三级指标的权重分值,各项指标得分加总得出该项目绩效自评的总分。原则上一级指标分值统一设置为:产出指标50分、效益指标30分、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预算资金执行率10分。如有特殊情况,除预算资金执行率外,其他指标权重可作适当调整,但总分应为100分。 2.未完成原因分析: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3.定量指标完成指标值的,记该指标所赋全部分值;未完成的,按照完成值与指标值的比例计分,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实际完成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实际完成值(B)×该指标分值”。 4.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50%(含)、50-0%合理确定分值。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主办单位: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851-87721549 地址:息烽县永阳街道县府路27号2号楼
息烽县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黔ICP备10201081号
公安备案号 52012202006106
技术支持:贵州多彩博虹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标识码:5201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