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概述
一、部门职责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的主要职责是: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是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是农村三级医疗网点的重要环节,担负着医疗防疫、公共卫生服务等重要任务,是直接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的重要一关。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承担本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建档指导、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常识,在重点人群和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提供并组织实施本乡预防接种服务,落实国家免疫规定;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对本乡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负责本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并协助处理等;基本医疗服务工作: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集中采购、零差率销售等政策;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重症进行适当的处理并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等。
二、机构设置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单位(部门)内设综合科、公共卫生科、中医科,检验科、放射科、数字化接种门诊等8个科室。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贵州省贵阳市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部门决算包括: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14.66万元。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762.7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148.12万元,下降19.4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拨入经费较多用于支付药款,本年度业务收入降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收入决算合计469.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71万元,占53.37%;事业收入159.90万元,占34.04%;其他收入59.19万元,占12.6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支出决算合计52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6.31万元,占84.23%;项目支出83.54万元,占15.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77.45万元。2023年度收、支决算总计368.98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减少91.53万元,下降24.81%,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拨入经费较多用于支付药款。
五、非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非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计33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219.09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18.13万元。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计337.2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253.19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84.0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76.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21%。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9.75万元,下降24.4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拨入经费较多用于支付药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6.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34万元,占16.39%;卫生健康支出(类)214.98万元,占77.71%;住房保障支出(类)16.34万元,占5.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17万元,支出决算为27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24万元,支出决算为19.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资。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57万元,支出决算为2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类保险基数调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伤失业保险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年初预算为138.09万元,支出决算为15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工资调标。
5.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46万元,支出决算为3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8.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村医各类补助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基本公共卫生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43万元,支出决算为16.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4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79万元,支出决算为16.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调整公积金缴费基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225.8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5.88万元,主要包括:在编职工基本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0.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2024年本单位组织的出国团0个,出国团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24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一年相比,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4年本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2024年本单位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包括。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组织对2024年度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财政拨款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共计对1个部门整体支出和4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228.1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三)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见五、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部门绩效评价报告》。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反映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二十、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支出。
二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支出。
第五部分:附件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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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 | ||||||||||
|
单位(盖章):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 |
填报日期:2025年5月23日 | |||||||||
|
项目名称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卫生健康局501001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501105 | |||||||
|
部门(单位)总体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8.16578 |
227.85299 |
219.45299 |
10 |
96.31% |
9.6 | ||||
|
基本支出 |
211.81578 |
211.81578 |
211.81578 |
— |
— |
— | ||||
|
项目支出 |
16.35 |
16.03721 |
7.63721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1.对辖区内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2.协助处理辖区重大疫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3.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慢性病筛查和重点慢性病病例、精神病患者等项目的管理;4.开展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避孕和节育知识的宣传;5.承担辖区内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
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2024年公共卫生服务工作;2.按时发放村医各类补助经费;3.按时发放在职职工报酬;4.为全镇人民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5.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医疗业务诊疗人次 |
≥20000人次 |
18155人次 |
5 |
4.5 |
诊疗人次按20000人次预算,年度指标值为20000人次,实际完成90.77%,2024年度下半年卫生院业务量有所下降。 | |||
|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入村督导工作 |
≥4次 |
4次 |
5 |
5 |
||||||
|
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 |
≥61% |
100.00% |
2 |
2 |
||||||
|
早孕建册率和产后访视率 |
≥90% |
99.10% |
2 |
2 |
||||||
|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
≥65% |
95.85% |
2 |
2 |
||||||
|
肺结核患者管理率 |
≥90% |
100.00% |
2 |
2 |
||||||
|
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9% |
2 |
2 |
||||||
|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 |
≥80% |
97.14% |
5 |
5 |
||||||
|
开展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
≥1次 |
13次 |
2 |
2 |
||||||
|
开展村卫生室管理人员培训 |
≥4次 |
12次 |
2 |
2 |
||||||
|
质量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 |
达到上级要求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4 |
部分村在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时,未按标准规范要求进行随访。 | ||||
|
医疗业务诊疗工作质量 |
达到上级要求 |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
3 |
2 |
个别医务人员由于工作时间短,经验不足,业务技术需进一步提升,导致医疗业务诊疗工作质量未达预期效果。 | |||||
|
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 |
≥95% |
100% |
2 |
2 |
||||||
|
时效 |
工作完成时间 |
2024年12月31日前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
成本 |
部门预算控制 |
控制在预算之内 |
达成预期指标 |
3 |
3 |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
满足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
提高居民健康水平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
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
有效 |
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
10 |
7 |
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有限,加上乡镇一级受药品管控影响,导致医疗服务水平不能得到很好提升。 | |||||
|
可持续影响 |
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5 |
5 |
|||||
|
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3 |
3 |
||||||
|
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城乡居民满意度 |
≥90% |
90% |
5 |
5 |
||||
|
部门职工满意度 |
≥95% |
97% |
5 |
5 |
||||||
|
总分 |
100 |
94.1 |
||||||||
|
绩效结论 |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4.1分,绩效评级为“优”,我院根据乡镇卫生院工作职责,认真开展全镇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工作,医疗业务收入在2023年的基础上有所下降,但医疗服务能力逐渐增强,保障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确保农村居民就近享受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 |||||||||
(二)(保工资清单内)离岗村医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报告
1.项目概况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贵阳贵安2024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提标方案》的通知(筑民发〔2024〕47号)、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烽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能力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息府办函〔2021〕49号)和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息烽县2022年低保提标方案的通知》(息民字〔2022〕10号)要求,对符合条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或已经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后,且连续服务满10年及10年以上的,实行退养生活补助,按照不低于我县当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进行发放,经费由县财政全额承担。
2.自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评价为“优”,该项目已为符合条件的青山苗族乡离岗乡村医生发放离岗生活补助,全面保障青山苗族乡离岗乡村医生基本生活,解决离岗村医的生活之忧,减少因生活困难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激励在岗村医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农村居民享受到更优质、更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
3.主要存在问题
项目指标任务已经完成,无存在的问题。
4.经验及建议
加强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待遇。
5.项目支出自评表
|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
|
(2024年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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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501105 |
填报日期:2025.05.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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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保工资清单内)离岗村医生活补助 |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息烽县卫生健康局 |
实施单位 |
息烽县青山苗族乡卫生院501105 | |||||||
|
项目资金(万元) |
资金来源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E)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
|
年度资金总额: |
1.41 |
1.9566 |
1.9566 |
10 |
100.00% |
10 | ||||
|
财政拨款 |
1.41 |
1.9566 |
1.9566 |
— |
— |
— | ||||
|
其中:上级补助 |
— |
— |
— | |||||||
|
本级安排 |
1.41 |
1.9566 |
1.9566 |
—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1.保障基本生活:确保离岗村医在退出工作岗位后,能获得一定的经济支持,满足基本生活需求;2.维护社会稳定:通过给予生活补助,解决离岗村医的生活之忧,减少因生活困难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3.促进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离岗村医生活有了保障,能吸引更多人投身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为农村医疗卫生队伍注入新的活力。也能激励在岗村医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农村居民能享受到更优质、更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 |
为符合条件的青山苗族乡离岗乡村医生发放离岗生活补助,全面保障青山苗族乡离岗乡村医生基本生活,解决离岗村医的生活之忧,减少因生活困难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激励在岗村医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农村居民享受到更优质、更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 |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分值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
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 |
离岗村医生活补助人数 |
≥2人 |
2人 |
20 |
20 |
||||
|
质量 |
补助发放准确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时效 |
补助发放及时率 |
100% |
100% |
10 |
10 |
|||||
|
成本 |
人均补助标准 |
按照文件标准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
|
效益指标(30分) |
社会效益 |
保障离岗乡村医生基本生活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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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 |
落实离岗村医补助政策 |
有效 |
达成预期指标 |
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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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离岗村医满意度 |
≥90% |
91%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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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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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结论 |
绩效结论: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评价为“优”,该项目已为符合条件的青山苗族乡离岗乡村医生发放离岗生活补助,全面保障青山苗族乡离岗乡村医生基本生活,解决离岗村医的生活之忧,减少因生活困难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激励在岗村医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推动农村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使农村居民享受到更优质、更稳定的医疗卫生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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