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28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向本次会议报告息烽县2025年1至6月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其他与会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一、1至6月全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上半年,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认真执行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全县预算执行总体趋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533万元,为预算的82.46%,同比减少7.6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75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8.62%,同比减少38.02%(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业务调整和上年存在一次性税收,导致今年税收减少10789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79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1.38%,同比增长33.4%(主要原因为本年组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经营权一次性非税收入19000万元)。获得上级补助收入154123万元,获得新增一般债3600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7520万元,为预算的52.4%,同比减少8.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级税收收入减少导致库款保障能力弱)。
县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970万元,为预算的93.35%,同比减少5.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023万元,为预算的39.97%,同比减少38.23%;非税收入完成27947万元,为预算的330.88%,同比增长33.61%。获得上级补助收入154123万元,获得新增一般债3600万元。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0686万元,为预算的50.85%,同比减少6.1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444万元,为预算的46.46%,同比增加347.94%。加上级补助收入874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2478万元(主要为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924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3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05013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99262万元,为预算的52.63%,同比增长80.48%。
县本级完成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444万元,为预算的46.46%,同比增长347.94%。加上级补助收入8748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92478万元(主要为再融资债券转贷收入924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03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05013万元。完成政府性基金支出99133万元,为预算的53.12%,同比增长80.46%。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7万元(主要为县产投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为预算的19.4%。获得上级补助收入50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390万元。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为预算的1.23%。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97万元,为预算的19.4%。获得上级补助收入50万元,加上年结转收入2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合计390万元,为预算的52.43%。完成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万元,为预算的1.23%。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095万元,为预算的52.97%,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029万元,上年结余12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1777万元,为预算的50.03%,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71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595万元。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2095万元,为预算的52.97%,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0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0029万元,上年结余12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1777万元,为预算的50.03%,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06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971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595万元。
(五)地方政府性债务执行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县纳入限额管理的政府债务余额857192.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305201.5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551991万元。
2025年1至6月,政府性债务偿债支出10737万元,占预算的41.92%。其中:债务本金偿还11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还本支出97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偿还139万元);债务利息偿还96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166万元(含向国际组织借款付息支出352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5460万元】。
二、上半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收入征管,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加大税收征管力度,持续做好重点税源监控,创新税收征管方式,掌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确保税收收入应收尽收。二是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收管理。2025年上半年土地出让收入完成58478.96万元,其中挂牌出让收入54369.78万元、划拨收入3467.86万元、协议出让收入及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641.32万元。
(二)强化财政预算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一是牢固树立并不断加强由“紧日子”到“苦日子”的思想转变,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格遵循“三保”优先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和低效无效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编制时,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按照10%的比例压减,压减金额293万元,全额用于保障“三保”支出、政府债券利息等刚性支出和重点领域支出。二是全面推进财政精细化管理,将预算执行全过程纳入监管,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实现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信息全面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实现国库支付电子化,财政资金支付高效便捷、监管有痕。三是稳步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同步实施。2025年抽取9家部门、4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指导全县各预算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完成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和自评。目前已完成97家预算部门2024年度绩效自评工作,对9家部门开展整体绩效评价,抽取4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将财政资金绩效纳入部门财务管理测评,强化提升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和约束有力。
(三)聚焦保民生促发展,持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一是优先保障基本民生。统筹好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强化“三保”支出保障,落实好养老、医疗、低保、优抚等民生政策,补齐民生短板。抓细抓实城市“一圈两场三改”和农村“五治”工作。1-6月,我县共计拨付“九项民生”支出96837万元,拨付3918万元用于城市“一圈两场三改”、拨付430万元用于农村“五治”项目建设。二是有力衔接乡村振兴。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做好财政衔接资金统筹拨付。上半年安排衔接资金预算(含上级下达资金)7303万元,已拨付1697.95万元,执行率为23.25%(主要为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工作,争取上级农村综合改革财政奖补资金650万元,推进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36个。三是及时发放惠民惠农补贴。严格按照要求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2025年1-6月已发放补贴13593.48万元,涉及21.67万人次。
(四)加强财政监督管理,规范资金高效使用。一是强化预算约束与推进预算公开。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坚决禁止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加大绩效评价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力度,提升财政透明度。2025年,息烽县131家单位纳入预算公开管理,严格按照公开完整性、规范性原则编制并公开预算。二是加强财会监督。将乡村振兴资金、惠民惠农“一卡通”集中整治、政府采购管理等5方面内容纳入2025年财会监督工作专项监督检查计划,结合集中整治工作同步开展。截至目前,发现问题74个、整改问题43个,移送线索4条,追责问责34人,办成群众可感可及实事6件,清缴追回资金191.16万元,返还群众资金62.96万元,建立完善制度3个。
(五)切实防范金融风险,政府债务平稳可控。一是落实好“一揽子”政策,申请专项债券资金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获得92478万元置换资金支持,置换后每年预计减少利息支出2700万元,缓释政府偿还压力。二是获得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额度3600万元支持G210息烽集中营至黎安公路改扩建工程、息烽县黑神庙中学(第三中学)和清沙河水库项目,有效缓解项目资金短缺。三是用好政策措施缓释债务风险,1-6月完成展期6笔,当年减少应偿本金17112.93万元。四是定期排查债务风险,提前防范风险。严格执行债务风险预警,每半月滚动梳理未来六个月到期的政府隐性债务本息偿债资金来源和资金缺口情况,提前预判债务风险点,谋划风险化解措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
(六)加强精细化管理,提升资产管理效能。一是规范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对资产购置、使用、处置环节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实现动态管理,有效规范资产管理程序。2025年以来,共处置资产16笔,涉及金额1084.12万元。同时,印发《息烽县资产资源盘活处置工作机制》,推动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工作。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管理。落实绿色环保产品采购,扶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印发了《息烽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及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办法》,持续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提高透明度,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监督工作机制。2025年1月-6月,完成政府采购项目备案14个,节约资金614.59万元,政采云平台采购项目792个,节约资金132.18万元。
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趋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一是收入质量不佳。从目前收入完成情况来看,非税收入占比高达61.38%,而非税收入来源主要是一次性非税收入,不具备可持续性,财政运行风险高。二是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体规模趋稳,地方财源建设成效短期难以显现,新增可支配财力规模有限。县级除要保障中央、省、市民生清单支出外,其他刚性支出如:城市运转、环卫市场化、雪亮工程、粮食轮换费等组成了我县“三保”清单外的必保支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三是收入增长乏力,在保障“三保”刚性支出外,只有极少的资金可以统筹偿还债务,债务偿还压力大。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统筹税收和非税资源,稳住财政收入增幅。一是持续强化税收征管,提高税收收入占比。强化税源动态监控,针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定期开展税收预测、税种数据比对分析,摸清税源变化动态,挖掘税收潜力,提高收入征管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有效性,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全面开展国有资产的清查工作,通过拍卖、出让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强化对存量国有资产的盘活和处理力度。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收力度。指导各部门依法开展非税收入征收工作,将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征收入库。
(二)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一是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合理确定支出规模。二是加强基本民生保障。进一步明确界定、科学测算地方“三保”范围,做到预算安排优先、资金拨付优先、库款保障优先、国家标准优先、民生保障优先。三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切实把有限资金用在紧要处、用在刀刃上。
(三)多措并举,严防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切实开展收入组织工作,增强政府偿债能力,立足自身努力,统筹资金资产资源和各类政策措施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逐步降低风险水平。二是严格按照“去存量、控增量”要求,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三是落实“一揽子”政策、加大资产资源盘活等措施增加收入,降低债务规模,缓释债务风险。
(四)狠抓财政监督,严控财政风险。一是按照年度财会监督检查计划,将集中整治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民生资金、“三公”经费、惠农惠民资金、村支书村主任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强化财政监督检查成果共享和运用,逐步建立检查结果与预算编制动态关联机制,切实规范财经秩序。二是加强政府采购和项目投资评审管理,监督自主采购和自行评价项目实施;三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强廉政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法律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财政依法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5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保持财政平稳运行至关重要,我们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创新理财思路、细化措施保障、提高工作成效,圆满完成全年的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为息烽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征收县级可用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不含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公共安全等方面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地方政府为履行职能需要,通过公共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维持政权运转、保障改善民生及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非税收入: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或者国有资产、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等取得的除税收以外的财政资金。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对社会保险缴款、公共财政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地方政府性债务:包含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以及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其中: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是指需要由财政资金偿还,属地方政府债务;地方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是指由地方政府提供担保,当某个被担保人无力偿还时,需承担连带责任的债务;地方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是指不负有法律偿还责任,但当债务人出现偿还困难时,地方政府可能需给予一定救助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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