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治中委员:
您提出来的《关于加强学生营养餐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于4月28日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提案办理工作,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和办理时限。并前后于5月28日、8月12日与委员沟通,进一步明确委员的意图。现就提案中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您提出的“部分学校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校园内超市(小卖部)仍有三高(高油、高脂、高糖)食品存在、汤菜泡米饭等问题整改不及时”问题
一是我局及时修改完善有关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涉及《息烽县学校超市、小卖部管理制度》《息烽县学校学生就餐管理制度》等。通过修改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校园内超市(小卖部)管理和学生就餐过程管理;二是通过校(园)长会议、工作提示、下校督导检查等方式,明确要求学校超市(小卖部)售卖物品必须在许可证经营范围之内,不得超范围经营;且不能售卖“三无”“三高”和其他在校园内禁止售卖的食品和变质、有毒有害等食品。三是要求学校加强对食堂工勤人员业务技能和服务意识培训。通过校园广播、国旗下讲话、宣传栏、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开展营养健康、饮食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挑食、不厌食、不浪费;四是积极创造条件让学生饭菜与汤菜分开盛装,汤菜暂时不能分开盛装的可让学生饭后再喝汤,不得出现汤菜泡米饭的情况。如鹿窝九年制学校、石硐小学、乌江复旦学校小学部等学校已于2024年春季学期将学生餐碗改用餐盘就餐,让饭、菜、汤分开盛装食用,同时鹿窝九年制学校已决定从今年秋季取消学校小卖部经营;五是我局教育系统会计核算中心(学生资助营养改善服务中心)、督学事务服务中心定期不定期深入学校对校园内超市(小卖部)及学生就餐过程开展督查指导,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二、您提出的“部分学校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漠,缺乏爱心和耐心,学生与老师区别对待,绝大部分只吃一个菜,老师则自己打菜,调查中还发现有指导老师要求学生喝掉包括炒荤菜含油量较高的油汤的现象”问题
一是关于“部分学校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漠,缺乏爱心和耐心问题。”我局与县市场监管局每学期都要召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配送企业负责同志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业务培训。培训围绕食堂环境卫生及食材采购、验收、存储、加工、分餐环节和营养健康知识等内容进行细致培训,不断提升我县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今年春季学期共130人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各学校对食堂工勤人员每月至少开展两次食品安全培训,逐步提供工勤人员的厨艺技能和服务意识。二是关于“学生与老师区别对待,绝大部分只吃一个菜,老师则自己打菜”问题。我局出台了《息烽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教职工用餐的通知》(息教通〔2018〕108号)《息烽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息烽县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息教发〔2019〕25号)等文件,要求教师就餐与学生同菜同价,按照学生餐标付费就餐,不得挤占学生膳食经费。教师与学生就餐的菜品是一样的,教师自己打菜是为了减轻食堂工勤人员的工作负担,让食堂工勤人员更好服务于学生,各学校对教师和学生就餐饭菜质量和数量予以保障。关于“绝大部分只吃一个菜问题。”各学校均按三菜一汤向学生供餐,同时从2024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提质行动,重点考虑学生健康成长需要,尽量做到食物多样化,每餐“三菜一汤”,合理搭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物,每天食材种类达12种以上(每周25种以上),多种新鲜蔬菜和肉类充足供应,保障天天有鸡蛋和水果,每周至少提供3次符合国家标准的学生饮用牛奶,大豆及其制品和畜禽鱼肉轮流交替供应。三是关于“指导老师要求学生喝掉包括炒荤菜含油量较高的油汤问题。”已要求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并要求全县各学校严格按照带量食谱供餐,充分考虑学生营养健康和饮食习惯,杜绝餐饮浪费,落实减油、减盐、减糖的相关要求,保障学生吃得健康、吃得营养。
三、您提出的“食材供应的安全管控存在不尽责之处,除监督部门抽检外,食材的农药残留等安全控制则由食材供应方提供,现场查询为快速检测报告(表格式多品种报告)。由于监督抽样过程比较长,往往需要一周以上,食材安全性由供应方自己提供,学校对其真实性无从了解,一旦出现问题,除了免责,没有实际用处”问题
一是为严格落实食材采购县级政府“四统”相关要求,我县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22年底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息烽供销百合联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中小学(含第二中学)、幼儿园营养餐食材配送公司,合同期限为两年(2023年2月18日-2025年2月17日),2023年8月中旬通过招标确定息烽万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县城区域内五家公办幼儿园食材配送公司,合同期限为两年(2023年8月-2025年7月)。各校分别与配送公司签订了食材配送协议,压实配送公司食材安全责任和服务意识。二是抓食材验收保安全。县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息烽县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息烽县学校食堂食材进口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食材验收时必须双人签字入库,加强验收入库监督,并进行台账登记,使用时如实填写出库单,并进行台账登记,做到了库存结余与台账相一致。三是配送企业食材安全监管。积极与县市场监管局沟通对接,定期不定期深入配送企业开展突击检查,主要对配送企业的综合管理、食材储存、新鲜度、索证索票、农残检测、重金属超标等进行监督检查。同时,主动联系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到配送企业及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持续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工作,对抽检不合格食品做好核查处置。专项抽检主要覆盖辖区内2家食材配送公司、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等,同时加大对已发现问题的学校食堂、食材配送公司的抽检力度。截至目前,共对中小学及配送公司抽检54批次,其中学校食堂32批次,食材配送公司22批次,暂未发现不合格批次。四是建立监督考核及退出机制,加强对食材配送公司监督管理。我局与食材配送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有明确要求,不得将食材配送业务进行转包分包,否则将予以解除合作。同时,我县对食材配送公司建立监督考核及退出机制,对于考核不合格,达到退出条件的将坚决予以清退。
四、您提出的“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学校未按规定公示安全责任人,用聘书替代授权书等”问题
一是我局于2022年12月15日制定并印发了《息烽县教育系统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方案》(息教通〔2022〕41号),明确了各级各类学校工作任务,压实了工作责任。要求各学校对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颁发任命书并明确相应的职责,建立健全承诺书制度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目前,已按照包保责任推进各级包保任务的落地、落实、落细,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督促学校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制度内容完善、执行到位。要求全县学校食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35人、食品安全员102人,并对食品安全总监和安全员的联系方式等进行公示。从加强食堂工作人员管理、落实晨检制度、严格监管食材源头、加强设备设施维护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确保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强化认识,坚决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学生营养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我们将强化培训,规范管理,提高学生餐业务管理水平和食堂工勤人员的操作技能,加大学生餐资金使用监管力度,确保学生餐资金全部全额惠及学生;我们将强化检查,严格监管,持续抓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落地落实,将食品安全作为日常工作重点检查内容,常态深入开展问题排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动真碰硬压实责任整改,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注:“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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