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县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其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传导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责任传导,切实压紧压实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规定,做到科学决策、依法决策。将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细化到科室,明确职责和责任。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职能作用的发挥。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学法氛围。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认真研读学法,带动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营造了浓厚氛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部署情况
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三)工作开展措施及成效
1.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在全面梳理、清理调整、审核确认、优化流程的基础上,根据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制定了《息烽县财政局2022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在制定负面清单基础上,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根据贵州省收费目录清理我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明确收费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等,并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对外公开。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县公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2项,涉煤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1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21项,政府性基金16项。及时传送上级通知公告,收到上级通知公告后,通过信息传输系统及时通知到相关单位,确保信息及时发送到执收单位,确保按时按标准做到行政性收费减、免、停、降。
2.优化公共服务。为确保全县政务服务部门和事项应进必进县政务大厅,所有事项实现一门服务、一窗办理。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政务服务工作,积极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在法定时限内再精简70%的时间,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优质、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县财政局涉及办事事项5项,其中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1项、行政裁决1项、公共服务类1项、其他类1项,均为依申请办理事项。我局所有事项办理均不收取费用,2022年我局收到办件申请12件,办理事项12件,所有办件均按规定时限办结,无超期办理事项。
3.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制度“废、改、立”工作,按要求定期清理、公布规范性文件,对各科室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按程序开展法制审核。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按照《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执行。
4.制定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在司法云平台动态管理执法资格人员名录,严格按照《省法宣办关于2022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法考试。
5.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执法经费的拨付,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
6.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完善和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将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7.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监管职能,让采购程序公开透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对每一个项目的审核把关,做好采购项目的日常登记备案工作,将每个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来源、采购方式、批准文号、预算金额等内容进行详细登记,使每个采购项目有据可依,有迹可循;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和履行合同,并对采购成功的项目合同和验收单等采购资料及时进行备案管理,按程序开具支付通知书,做到中间环节不空档;对采购过程的监督把关,对采购的整个过程严格监督,做到整个采购程序公开透明。2022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46个,预算金额228044.35万元,实际完成金额226821.60万元,节约资金1222.75万元,资金节约率0.54%。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2年以来,县财政局虽然在推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方面取得了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普法宣传仍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形式应更加多种多样。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落实年度责任清单
严格落实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制定和公开,严格落实《关于印发〈息烽县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息烽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分解表、息烽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息烽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息法办通〔2022〕10号)年度责任清单,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完成工作考核。
(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1.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部署要求,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中法委发〔2021〕2号)《贵州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黔党办发〔2020〕23号)《贵州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工作方案》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完成2022年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任务,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
2.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财政重大决策的制定程序,有效实施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严格执行《息烽县财政局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明确重大决策的范围和程序,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执行跟踪和后评估制度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建立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
3.完善学法用法制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用好用实法宣在线学法平台。根据《省法宣办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国家工作人员统一在线学法工作的通知》(黔法宣办发〔2022〕3号)要求,2022年我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参加2022年度学法考试,参与率100%,合格率100%。二是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加大普法力度,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宣传融入法治实践全过程,在法治实践过程中宣传法治宣传教育。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是强化法治建设经费保障。将法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进行保障;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三是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强化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想问题、办事情;四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和执法对象开展普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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