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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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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节水优先”方针,以国家节水行动方案为统领,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宣传等手段,切实把节水作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的前提,完善科学用水体系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根据《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水节〔2019〕24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水利厅关于印发〈贵州省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贵州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黔建城通〔2017〕395号)和贵阳市2020年节水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拟定了《息烽县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息烽县城区。

三、重点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节水优先”方针,完善科学用水体系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提高县城城区用水效率和效益,积极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

(二)创建目标。

综合目标:2020年6月30日前达到《贵州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并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的考评验收,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生态良好、节水优先、平衡有序的节水型城市发展格局。

具体目标:按照《贵州省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共有28项考核指标体系,包括5项基本条件,6项基础管理指标,15项技术考核指标,2项节水鼓励加分项。

(三)工作任务。

强化组织机构保障:按照创建省级节水城市考核标准要求,进一步理顺节水管理体制,建立县、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县直相关单位内部节水管理体系,确保用水管理制度健全,节水管理措施和节水管理人员落实。贯彻执行贵阳市2015-2030城市节约用水规划,规范节约用水管理,明确县节约用水办公室职能,确保依法对用水单位进行全面的节水检查、指导和管理,能有效组织节水技术推广。

健全城市节水制度:建立城市节水统计制度和节水专项财政投入制度,实施好节水“三同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制度,完善价格管理制度,健全节水管理与奖惩机制,健全节水器具使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地下水管理制度。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老旧管网中具备改造条件的管网实施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持续推进海绵城市的建设并强化污水处理与监督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提升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水平。

推进节水载体建设:对照节水型载体创建标准,持续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学校)、节水型居民小区等载体的建设,抓好示范引领作用。

广泛开展节水宣传:充分利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开展定期及日常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分部门、按系统、依职责,力争节水宣传教育在全县城范围内全覆盖,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的氛围,增强市民的节水意识。

四、保障措施

《实施方案》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舆论宣传、财政资金投入、目标考核、筹备迎检等六项保障措施,各单位要反复学习领会节水型城市申报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及具体操作程序和标准要求,并提出将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各创建单位要全面负责所承担创建达标任务的完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保证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音频解读:

图片解读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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