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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关于息烽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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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出台时间

2021年1月18日

二、出台背景和必要性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理念,按照建立系统完整性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流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制度,支撑自然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严格监管。为此,我们按照国家、省、市部署,根据息烽县实际,起草了《息烽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

三、政策依据

该方案依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自然资源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主要任务

主要任务有三:一是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二是非重点区域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三是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部署分三阶段:一是准备启动阶段(2021年1月20日前);二是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022年);三是全面覆盖阶段(2023年及以后)

五、政策亮点

一是确定了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计划,确定了2021、2022、2023年及以后的工作安排。

二是明晰了开展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类型及登记主体,根据国家关于自然资源的分类,确定了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类型为自然保护地、河流、森林。

三是确定了县直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多部门合作协同机制,明确目标要求,落实工作责任。

文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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