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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烽县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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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的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关于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规定,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息烽县城镇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快构建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起草《息烽县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制定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建质〔2020〕46号)、《关于印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指导手册(试行)的通知》(建办质〔2020〕20号)、《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规范条件(暂行)》(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6年第7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贵阳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84号)、《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依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41号)文件精神,借鉴相关区县经验,结合息烽县建筑垃圾实际情况进行起草。

三、《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从目标任务、主要任务、工作要求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一是明确建筑垃圾管理责任;二是推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三是加强建筑垃圾核准监管力度;四是加快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第二部分围绕五个环节,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和责任。

一是建筑垃圾源头管理,主要为:明确责任源头治理、落实源头减量措施、推进分类收集贮存。二是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主要为:严格规范管理、严格处置核准。三是建筑垃圾运输监管,主要为:运输核准、分类装载出场、运输管理。四是建筑垃圾利用处置,主要为:规范堆填处理、资源化利用、推进项目建设。五是严格落实执法监管,主要为:严格执法检查监督、强化监管平台运用、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第三部分明确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政策宣传;三是加强工作指导。

《工作方案》还配套了3个附件,即“建筑垃圾相关术语及释义”“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流程图”“城市建筑垃圾核准申请表”,以便各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对建筑垃圾的了解。

四、建筑垃圾相关术语及释义

(一)建筑垃圾定义

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

(二)建筑垃圾品类

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

1.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

2.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盾构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地铁、隧道等工程施工中采用盾构施工工艺所产生的弃土。)

3.工程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4.拆除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5.装修垃圾: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三)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

当地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回填利用、回收利用、资源化利用等汇总的利用体积量,占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体积量的百分比,包括工程渣土的回填、堆山造景、复耕复垦、矿山修复、农业示范、场地找平、路基回填等利用。

(四)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类别

工程垃圾和拆除垃圾按材料化学成分可分为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混合类、危险废弃物类。

1.金属类:包括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废弃物资,如废弃钢筋、铜管、铁丝等。

2.无机非金属类:包括天然石材、烧土制品、砂石及硅酸盐制品的固体废弃物质,如混凝土、砂浆、水泥等。

3.混合类:除金属类、无机非金属类以外的固体废弃物,如轻质金属夹芯板、石膏板等。

4.危险废弃物类:指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等危险特性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矿物油、废涂料、废粘合剂、废密封剂、废沥青、废石棉、废电池等。

(五)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

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 134-2019),以建筑垃圾为主要原料,经加工制成的建筑材料和制品,包括土类建筑垃圾用作制砖和道路工程等用原料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作为再生建材用原料,废沥青作为再生沥青原料,废金属、木材、塑料、纸张、玻璃、橡胶等由相关企业作为原料直接利用或再生。如再生材料(再生粉料、再生骨料、路基材料、沥青材料等),再生制品(如再生骨料混凝土及其构件、再生骨料砂浆、再生混合料、再生混凝土砖、再生混凝土砌块、再生混凝土墙板、再生装配式建材、环保砖、烧结砖和烧结砌块等)。

(六)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厂

指对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成分进行再加工,制成原料、骨料、砌块等建筑材料的设施。

(七)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指该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占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比值。计算方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建筑垃圾产生量(估算)×100%。

五、建筑垃圾分类处理流程图

六、城市建筑垃圾核准申请表(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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