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编制依据
(一)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贵州省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贵阳市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我县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更好的合理开发以及利用岩溶洞穴资源,现结合我县实际,草拟了《息烽县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编制依据
《贵州省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贵阳市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二、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贵州省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贵阳市加强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工作实施方案》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在溶洞资源保护利用中的工作职责,强化源头预防与过程监管,全面排查整治洞穴资源破坏问题,建立长效保护机制,加强对我县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和生态保护,更好的合理开发以及利用岩溶洞穴资源。
三、目标任务
到2025年底,摸清全县岩溶洞穴基本情况,边排查边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到2026年底,岩溶洞穴污染与资源破坏情形明显减少,岩溶洞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基本整改完成;到2027年底,基本建立全县岩溶洞穴资源保护管控优先、合理开发利用的制度体系。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以及附件四个部分。
(一)主要目标。明确了2025年、2026年、2027年各年度工作目标。
(二)重点任务。具体涉及“全面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强化生态保护,分类治理;编制管理规划,分级保护;拓展利用途径,合理开发;建立监管体系,形成震慑”5个任务。
(三)保障措施。内容包括“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强化协调联动,加强宣传引导”等。
(四)附件。《县有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包含各乡(镇、街道)以及16个县直部门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利用职责。一是县直相关部门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利用职责。明确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岩溶洞穴资源管理、开发利用以及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工作职责。二是各乡(镇、街道)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利用职责。明确各乡(镇、街道)对本行政区域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利用负总责,认真贯彻落实涉及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政策,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岩溶洞穴资源保护利用各项工作。
五、涉及范围
此工作方案包含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商务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6个县直部门和各乡(镇、街道)。
一、为什么要强化地质灾害认定?
地质灾害属于自然灾害,因地质作用产生,有相对固定的威胁对象。为依法依规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防治,需严格区分地质灾害与安全生产隐患。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对疑似地质灾害隐患初步核实后须由市级复核确定,严禁随意将其他安全隐患纳入地质灾害隐患台账。
二、为什么要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气象、应急、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水务、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每年发布一次。按照《2025年度贵阳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的防治任务,结合实际修订完善《2025年度息烽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研判本年度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列明全县重点防范时段、重点防范空间和重点防范领域,提出重点防治任务和措施,指导各级各部门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特别把防范地质灾害作为防汛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决守住不发生重特大地质灾害的底线。
三、息烽县地质灾害现状是怎样?
截至2025年5月30日,全县在册地质灾害隐患点45处(滑坡33处、崩塌11处、不稳定斜坡1处),滑坡和崩塌是我县地质灾害隐患的主要灾种,威胁414户1728人生命财产安全,潜在经济损失约6850万元;风险斜坡(尚未发生异常变化,但具备孕灾条件的斜坡)96处,影响763户2993人,影响财产达9177万元。需说明的是,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数量是动态变化的,可能因排查新增或因治理搬迁核减。
息烽县全域范围属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中、高易发区占比约50%。由于近年来局部地区极端强降雨天气不断出现,加之大量的工程建设、农村切坡建房、矿山开采以及周边常常发生地震等对地质环境破坏和扰动不断加剧,我县突发地质灾害呈高发频发态势,防控形势十分严峻。各行业部门、人民群众要重点关注,应尽量避免在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开展工程建设。
四、息烽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怎么样?
根据县气象部门2025年降雨趋势预测,结合息烽县地质环境特征、地质灾害易发分区情况以及工程活动特征等因素分析,2025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仍然十分严峻。预测灾害险情类型以滑坡、崩塌为主,规模以小型和中型为主。预测5月~9月降水集中期是全年地质灾害防范重点时段,其中5月-7月是高峰时段,强降水过程的极端性特征明显,部分地区降水累积放大效应会加剧地质灾害风险,8月-9月是次高峰时段。预计2025年气候年景总体偏差,降水集中,极端天气事件将呈现多发强发态势。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受气候因素和人工活动双重影响,在枯水季节也可能发生,应全年防范。预测全县重点防范区域在鹿窝镇—西山镇一带。
五、什么是地质灾害防治部门责任制度?息烽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领域有哪些?
当前,国家、省、市地质灾害防治总体部署要求为:自然资源部门是地质灾害防治总体牵头部门,负责整体地质灾害防治组织、协调、指导、规划和监督工作,各行业监管部门按照“管行业管地灾、管业务管地灾、管生产经营管地灾”原则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管辖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巡查、复查、监测和治理。由于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安全隐患险情已成为重点防治领域,根据贵阳市提出的地质灾害重点防范领域及防灾减灾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分析,2025年全县地质安全隐患重点防范领域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一是高陡边坡区域、斜坡地带的人口密集村寨,农村切坡建房、易地移民搬迁安置点等;二是城镇住宅小区尤其是临近山体老旧住宅小区;三是各类旅游景区、集市、学校、医院、养老院、宗教场所等人群密集区;四是采矿工程活动较为强烈区域;五是已发现地质灾害隐患、风险斜坡;六是已建和在建工程、野外建筑施工项目以及可能引发人为地质灾害隐患的违章建筑、违法施工、违法堆放;七是重大基础设施周边区域。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树立从季节性转变为全年性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对照全县重点防范领域,组织、督促本领域建设、管护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并严防严控工程活动诱发地质灾害。
六、2025年我县地质灾害防治的主要任务和措施是什么?
坚持工程治理和避险搬迁相结合,转变防治管理方式、狠抓治本上下功夫,从“查、防、治、避、救、宣”方面狠抓落实,高质量推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工作。查,即聚焦人员聚集区和地灾高易发区,明确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职责由其组织督促开展管辖领域地灾隐患排查;为加大现有风险隐患管控力度,本年度明确于2025年11月底前对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与风险斜坡实施更新调查工程,进一步摸清极端强降雨条件下风险隐患底数。防,即主动防范,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纳入台账管理,落实“一点一预案”“四级包保”“双监测员”“隐患点全覆盖避险演练”等防范措施。要强化监测预警,及时会商研判预警,加强风险隐患的巡查人员、监测人员“人防”管理和自动化监测“技防”建设管护,做好响应和跟踪核查处置。治,即主动开展工程治理消除隐患,还要在治理中统筹对已造成损伤的房屋进行修缮,确保群众住得安全。避,即省、市今年明确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是治本之策,原则上对全县不适宜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全部纳入避险搬迁计划,应搬尽搬。要尽早启动避险搬迁,特别是极高风险隐患点要按照“先避险后搬迁”要求在年内必须完成搬迁。救,即当地质灾害发生后立即组织科学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伤亡。要高效开展避险处置,加强值班值守,落实汛期灾害预警叫应“211”工作机制,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临灾预警“叫应”和跟踪反馈机制,严格落实地质灾害避险撤离“3+1”工作要求。宣,即结合“防灾减灾日”等开展防灾救灾知识宣传,推动形成全民防灾新格局,有效提升群众识灾、防灾、自救、互救能力。
七、为什么本年度方案要强化工程建设活动地质灾害防范?
由于近年来全县工程建设活动频繁,人为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呈上升趋势,故有必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关口前移,由传统的被动防灾转变为在事前主动避灾。各地各部门及各建设单位要切实提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及其成果运用的意识,强化公路、铁路、切坡建房、项目建设等工程活动的地质灾害风险源头管控。要严防严控本领域工程建设活动诱发地质灾害,加强新建、在建工程建设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设计、施工、验收“三同时”制度,对防范措施未落实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经责任认定属工程建设引发地质安全的,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防范措施。
一、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切实抓好2025年烟叶工作,持续推动全县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实现助农增收。
二、下发的范围涉及哪些乡(镇、街道)?
答:温泉镇、九庄镇、石硐镇、养龙司镇、流长镇、鹿窝镇、青山苗族乡。
三、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2025年息烽县种植烟叶0.42万亩(1200株/亩),收购烟叶1.05万担。其中:九庄石硐生产片区种植烟叶0.218万亩,收购烟叶0.545万担;流长鹿窝片区种植烟叶0.202万亩,收购烟叶0.505万担,确保上等烟比例50%以上。
精细划分烟区类型,建设石硐行业级产业综合体1个,合箭县级综合体1个。重点打造千亩村1个,土地集中流转0.3万亩,50亩以上连片种植比例95%以上;打造500亩以上标准化种植示范区2个、200亩以上标准化种植示范区2个。
全县落实烟农户数108户;九庄石硐生产片区种植主体不低于40个,流长鹿窝生产片区种植主体不低于68个。烟农户均规模35亩左右,培育新型经营主体35名,家庭农场6个,80、90后种植主体10个。
四、具体保障措施是什么?
答:一是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要强化物资扶持、生产投入、基础设施建设、灾害保障等政策信息的宣传,进一步激发烟农种烟积极性,确保烟叶种植计划全面完成;同时要优化服务,确保烟农产出优质烟叶。
二是各产烟乡镇明确人员抓好烤烟生产工作,确保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同时,做好指导和督促管护主体落实好管护责任,对需进行更新维护或提质改造的要及时上报研究解决;引导和指导好产烟村集体积极参与烟叶产业,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和扶持资金,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
三是县农业农村局把烟叶产业纳入全县农业产业管理体系,在政策扶持、宣传培训等方面同其他农业产业同安排、同部署。
四是县直相关部门加强对全县烟叶产业的扶持力度,形成合力,强化县、乡镇、村三级烟叶产业发展推动机制,把落实烟叶高质量发展各项措施融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文件精神,结合息烽实际,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解决群众关切和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问题为导向,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旨在推动政府依法高效履职尽责,优化营商环境,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以高水平法治护航息烽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工作要点》共六个部分,包括25项任务。一是推动政府依法高效履职尽责,主要强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提高依法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升乡镇(街道)依法行政能力。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机制,包括加强立法协同协调工作、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三个方面。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在于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四是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主要强调形成监督合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五是依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包括抓实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基层和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三个方面。六是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主要强调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法用法、深入推进法治督察工作、推广典型示范经验、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三、重点聚焦
1.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严格公平竞争审查、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组织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措施,有助于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竞争,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2.注重提升乡镇(街道)依法履职能力。依法明确乡镇(街道)法定职责和协助事项,解决“权责不清”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推行“四问工作法”,要求乡镇(街道)在作出行政行为前,必须明确自身是否具有法定权限,确保行政行为在实体和程序上合法合规,并考虑群众感受;稳妥推进乡镇(街道)赋权工作,提升服务效能,解决群众“办事难、办事慢”问题。
3.持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
4.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大力推进行政执法协作,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的行政执法协作,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破解“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难题,提升执法效率和公正性;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标准、频次、程序,避免加重企业负担;及时公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目录和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从重处罚、免于处罚等五类情形清单,不断规范行政处罚行为。
5.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衔接联动,抓好婚恋家庭、房屋宅基地、山林土地、涉企等矛盾纠纷化解。强化行政复议纠错功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推动更多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6.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组织保障和考核机制,进一步压实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一把手”亲自抓法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
通过以上措施,我县将全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息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通知》文件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召开以来,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317件;市政府办公厅转交市两会期间收集的涉及息烽县的建议提案58件。为认真做好2025年县政府系统市、县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印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二、《通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定经办人员、规范程序、审核把关,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市级建议提案涉及息烽主办的8月15日前办理完毕。市级建议提案涉及息烽会办的6月20日前办理完毕,县级建议提案9月30日前办理完毕,首次答复列为B类和C类的建议提案在年底前再次跟踪解决进度,确保代表和委员满意率100%。
三、《通知》的工作要求是什么?
答: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办理质量和实效。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强化沟通协商、协作配合、调查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承办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台账,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办理工作。二是严格办理程序,规范答复格式和要求。各承办单位要紧扣办理形式、办理分类、办理时限、办理要求等,认真草拟答复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三是接受社会监督,依法开展审查和公开。各主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全文主动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以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时掌握办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认真查缺补漏,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回头看”。认真组织开展答复后的复查、落实、兑现工作。凡承诺解决的,要尽快兑现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想方设法按计划推进解决落实。
近日,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息烽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将文件进行了解读。
一、修订背景
《息烽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19年11月26日经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一轮机构改革后,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设置有所变化,职能发生了调整,已不能适应当前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为此,我县对原有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贵州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贵阳贵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修订内容
《预案》严格按照《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阳贵安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框架和格式,结合息烽县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际进行了较大幅度修订,全面规范了辖区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以及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等应对活动,侧重明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体系、风险防控、信息报告、应急响应、后期工作等关键内容,修订后《预案》共有8章31节,内容上实现了“三增两调整一改两完善”。
(一)增加了工作原则内容。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控制危害,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坚持预防为主、防治并重,坚持依法规范、科技支撑四项基本工作原则,进一步全面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主体责任。
(二)调整了组织指挥机构、成员单位名称及职责。一是调整了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结合实际对应调整细化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增加了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局,删除了县纪委县监委机关、县委督办督查局、县司法局、县科协、县供销社以及乡镇(社区)。二是调整了县食品安全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职责。删除了专家组和善后处置组。
(三)修改了监测预警内容。根据事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结合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和实际,确定了四个层级响应级别,细化了分级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从原来的风险分类、风险监测、风险预警和预警响应调整为风险防控、监测预警、风险预警内容更细化、操作更方便。
(四)增加了信息报告与通报内容。在原《预案》“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的基础上增加了报告的时限,细化信息报送流程,修改后的流程在操作上更清晰。
(五)调整了应急处置。在原《预案》分级响应程序、善后处置、处置评估和处置奖励4个方面调整为响应分级、先期处置、响应措施、响应调整与终止4方面。
(六)完善了调查处置内容。细化了调查处置的内容,主要从善后处理、责任调查、处置评估、预案评估与修订、责任追究五个方面进行细化,内容更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流程更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七)完善了应急预案管理规范。增加了预案编制、应急演练等内容。
(八)增加了名词术语内容。食品、食品安全等3个食品相关法定术语纳入预案内容。
近日,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将文件进行了解读。
一、修订背景
《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于2019年经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作为公共卫生事件类药品安全县级专项应急预案,自印发实施以来,该《预案》在推动我县药品安全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新一轮机构改革后,药品安全相关部门设置有所变化,职能发生了调整。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当前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实际工作已经不相适应,需对《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修订依据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贵州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贵州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贵阳市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三、修订内容
较2019年印发的《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主要作了以下修改:
(一)在“总则”中增加了工作原则。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科技支撑、依法处置三项基本工作原则。
(二)在“总则”中增加了响应分级。“根据事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级别从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息烽县人民政府药品安全应急指挥协调机构综合研判确定县级层面应急响应级别”。
(三)在“后期处置”中增加了档案管理。“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结束后30日内,县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整理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等各环节的各类文件材料、图表数据、声像资料和实物等档案及其数字化备份材料移交县档案馆管理”。
(四)对部分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修改。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职责修订为“负责指导做好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舆论引导和信息发布工作。”;增加县委政法委:“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指导相关部门加强对相关涉稳问题分析研判,督促相关地区、部门落实责任,强化社会面管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增加县发展改革局:“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推动药品安全专项项目的组织和申报,提升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职责修订为“负责协调组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协调工作。”;增加县司法局:“负责指导、协调药品安全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情况检查。”;增加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负责组织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造成的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开展次生、衍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县应急局职责修订为“负责履行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并及时上报,履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突发事件运转枢纽作用。”;增加县信访局:“负责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指导属地及有关部门做好信访接待、协调、疏导、化解等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职责修订为“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市场价格监管,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应急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控制事件涉及的相关药品、有关材料及其原材料,组织开展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依法查处事件中涉及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协助作出检验、鉴定、认定;加强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
(五)在“预案管理”中增加了预案编制。“县市场监管局是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和编制部门,承担预案编制修订实施及报备等工作。应急预案中涉及的相关单位应制定配套的应急工作手册、事件行动方案等支撑性文件,提高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六)在“预案管理”中增加了预案执行备案。“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启动息烽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在应急状态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预案执行过程和执行效果报县应急局备案”。
(七)在“名词术语”中增加了“药品不良反应,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同一药品,指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名称、同一剂型、同一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已上市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各种有害事件。群体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指同一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发生,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的事件”。
近日,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息烽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息烽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将文件进行了解读。
一、修订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印发实施,在强化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为健全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省级办法》)中第四十六条“市县应参照本办法制定完善本地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贵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市级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息烽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财政专项资金定义
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部门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具有专门用途的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
从预算来源看:专项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资金。
从项目类别看:专项资金主要指特定目标类项目资金。
(财政部《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明确:预算项目分为人员类项目、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其中:人员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有关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运转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公用经费项目和专项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项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支出项目。运转类项目资金包括按定员定额方式管理的公用经费,以及用于大型公用设施、大型专用设备、专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其他运转类资金。特定目标类项目是指部门和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支出项目。)
三、重点内容
《办法》共八章,32条,主要从管理职责、预算安排与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剂和调整、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对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作出明确规定,重点内容为:
(一)细化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与编制。本级财力资金安排方面。一是明确了财政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的条件。二是规范了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要求专项资金纳入预算项目库管理,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不得安排预算。明确属于政府投资的项目,按照《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贵州省人民政府第202号令)等规定履行决策评估程序,涉及基本建设投资的,按照基本建设投资程序办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方面。明确了将提前下达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度预算及指标分解下达时间。
(二)明确预算调剂、调整的程序和权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控制预算调整,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确需新增的支出事项,优先通过调剂申请部门当年支出预算安排或调整县本级当年预算等方式解决;部门预算资金不能调剂以满足新增预算支出时,调整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申请部门和财政部门县政府分管同志审核后下达;调整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申请部门和财政部门县政府分管同志、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下达。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八章,32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包括制定依据、专项资金定义、专项资金管理原则等。
(二)管理职责。包括财政部门职责、主管部门职责、用款单位职责、审计部门职责等。
(三)预算安排与编制。包括县本级财力安排项目资金纳入年度部门预算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提前下达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编入年度预算,明确指标分解下达时限等。
(四)预算执行。包括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具体要求,已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五)预算调剂和调整。包括执行中新增支出的办理规定、预算调整审批权限等。
(六)结转结余资金管理。包括明确县本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资金和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的管理。
(七)监督和责任追究。包括县级有关部门管理专项资金时应遵守的相关规定、对专项资金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方式和依据等。
(八)附则。包括专项资金参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办法具体解释工作的承担部门等。
五、各部门职责划分
(一)财政部门职责。负责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指导主管部门完善政府采购、财务会计等相关内控制度。配合主管部门做好资金分配和调整,负责组织预算编制和执行,调度和支付资金,组织和指导专项资金绩效管理等工作。
(二)主管部门职责。负责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内控机制,参与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会同财政部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负责项目谋划、评估论证、入库储备、组织申报、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和自查自评。对项目审核、项目验收、资金分配结果负主体责任。负责本部门项目库管理和信息公开工作。完成已批复项目的绩效目标并开展绩效自评等工作。
(三)用款单位职责。负责围绕绩效目标实施项目和使用资金,加强财务管理,接受验收考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等。
(四)审计部门职责。负责对资金的分配使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等进行审计监督。
为建立健全气象灾害应急机制,提高气象灾害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或者避免气象灾害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息烽县相关部门对2020年印发的《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息烽县气象局有关负责人对预案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息烽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为2020年修订,结合2021年7月20日郑州特大暴雨灾害应急处置及近几年我县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中暴露出的有关问题,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亟需修订完善,要重点解决部门职责分工不明确、应急响应要求不具体、应急响应启动标准低等问题,提高应急预案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二、制定依据
本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气象条例》《贵州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贵阳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息烽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息烽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实际制定。
三、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组织指挥体系、应急准备、风险防控、监测预报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与保障、后期处置、附则等九个方面组成,另含附件。
(一)总则。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四个方面。
(二)组织指挥体系。明确指挥机构、办事机构、职责分工。确定我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的组成,同时明确了相关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在应急事件中的职责与任务。
(三)应急准备。强调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的重要性,明确组织准备、物资准备、资金准备、宣传培训、应急演练及其他准备六个方面的准备内容。
(四)风险防控。包括气象灾害风险、气象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气象灾害风险分析及提示、气象灾害风险管控四个方面内容。
(五)监测预报预警。包括监测、预警信息发布、预警信号发布标准、预警信号等级调整和解除等流程和规定。
(六)应急响应。建立分级响应、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应急响应行动、分灾种应对、应急指挥衔接机制、应急变更终止等工作内容。
(七)应急处置与保障。包括信息报告、现场处置等方面。明确了各部门及单位的具体职责。
(八)后期处置。主要针对特别重大、重大等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终止后,配合上级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对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工作进行调查评估和处置奖惩。
(九)附则。对预案管理、解释及预案实施进行说明。
四、新旧《预案》对比
新版《预案》相比于旧版,新增和完善了很多内容,除保留暴雨、干旱、雷电、冰雹、大雾、寒潮、暴雪、大风、霜冻、高温之外,新版《预案》将道路结冰预警信号变更为低温凝冻预警信号,增加了雷雨强风实用性较强的本地预警信号,适当减少了暴雨蓝色、高温黄色、雷电红色等实用性不强的预警级别,更好更全面的解释了灾害场景构建、预警标准、防范和应对工作内容,使得预案适用范围更加全面。
近日,息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息烽县聚焦“一小”落实“334”托育服务保障体系实施方案》,息烽县卫生健康局相关负责人将文件进行了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托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贵阳贵安聚焦“一老一小”构建养老托育服务保障体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息烽县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等要求,聚焦“一小”,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市场化引导,采用多渠道投入方式,突出普惠便民,实现“幼有所育、幼有善育”。
二、方案内容
《息烽县聚焦“一小”落实“334”托育服务保障体系实施方案》共分三个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体目标。具体为:聚焦“方便托、托得起、放心托”,落实“334”托育改革举措,即:建设“三类机构”、降低“三项成本”、健全“四个体系”,实施示范带动一批、规范提升一批,打造“质量有保障、管理有标准、安全有依托、普惠有支撑、服务有机制”的一体化普惠托育服务模式。
(二)重点任务。包括聚焦“方便托”,实施示范带动一批,建强“三类机构”、聚焦“托得起”,强化精准指导,降低“三项成本”、聚焦“放心托”,实施规范提升一批,健全“四个体系”。
(三)保障措施。包括强化组织保障、强化多元投入、强化宣传引导、强化示范引领。
三、执行时间
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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